核心提示:河北沧州河间民警张东岳与一名歌女在轿车上发生性关系时,为寻求刺激,张东岳手掐歌女颈部致其死亡。2007年9月,张东岳一审被判6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属不服上诉,最近,沧州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来源:网易新闻,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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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面的新闻禾愚博士非常的震惊,一个民警手掐歌女颈部致其死亡竟然被判6年有期徒刑,这太不可思议了。不就是掐死个歌女吗?竟然要被判6年有期徒刑,这太不公平太没天理了呀。要是法院不改判该民警无罪的话,以后谁还敢当警察啊?
虽然禾愚博士不是警察,可是看到上面的判决还是出离的愤怒了。象这种歌女多的是,而且她又没有一点后台,掐死一俩个还不跟掐死一两只小鸡似的?出于人道赔个一两百块钱就是了,用得着立案受理判刑这么大张其事的吗?
再说了,掐死歌女的可不是普通的老百姓,人家是个人民警察、是社会柱石,即使他再怎么没有后台,不给记个三等功什么的,也不至于被判刑吧?警察掐死歌女也算是扫黄、为民除害呀!
根据禾愚博士多年的对刑事案件分析的经验,现在可以做如下大胆的推测:
歌女余某说自己长这么大从未坐过轿车,于是民警同志张某就很天真很傻的热情邀请歌女余某到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上参观。上了车后,歌女余某垂诞于民警同志张某的美色,露出了其狰狞面目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和尊严,民警同志张某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但势单力薄的娇柔民警张某最终还是摆脱不了身强力壮的歌女余某这个女魔头的魔爪,被剥光了衣服惨遭玷污。在反抗的过程中,歌女余某这个女魔头也被贞烈的民警同志张某抓得满身伤痕累累。
受辱后的张某一边流泪一边穿衣服,狠狠的对歌女余某说:我要打电话举报你、我要给你们的“妈咪”打电话举报你。
歌女余某听了这话后害怕起来,上前把自己的脖子往张某的双手一套,两眼直冒凶光的说你敢给我们领导打电话举报我,我就用脖子掐死你的双手。
可是张某没有继续屈服于歌女余某的淫威,双手用力的迎上歌女余某的脖子给她掐。就在张某的双手被歌女余某的脖子掐得喘不过气来快要断气牺牲的时候,歌女余某心脏病突发暴死车中,张某幸运的捡回了一条命......
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的公正性,禾愚博士决定在百忙之中免费帮这位蒙受千古奇冤的民警向法官写一份申诉书,请求法官重审此案改判其无罪。
申诉书的标题已经拟好了,就叫:
昨晚我被一个歌女强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