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傳播淫穢電子資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利用聊天室、論壇、電子郵件等方式,傳播屬於淫穢圖片的“豔照”200張以上,或傳播到網上使點擊數達到1萬次以上的,傳播者將被追究傳播淫穢物品罪的刑事責任。 明知他人實施上述行為,仍為其提供通訊傳輸通道等説明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引用第8楼小加菲于2008-02-20 19:51发表的:哈哈…我唔傳啦!
引用第1楼celaw于2008-02-20 19:28发表的:我在马来西亚,应该没事吧
引用第10楼mc.大儍儍于2008-02-20 19:53发表的:你经常传??
引用第9楼kevinchangg于2008-02-20 19:52发表的:唔睇就无事了,要不就是要傻傻传给我们就好
引用第14楼kevinchangg于2008-02-20 19:56发表的:传又唔见你传比我睇下吖
引用第13楼bennypower于2008-02-20 19:54发表的:朋友和朋友之間傳閱好似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