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0楼86513079于2007-08-15 13:10发表的: 方案若干: 1.留给我的小蜜吧,她那时才二十出头,这也算我这个老牛对她的一点补偿 2.作为遗产留个我娃 让go-vern-ment抽走点遗产税 .......
引用第1楼傻哥于2007-08-15 13:11发表的:比系统收返....带唔走嘅嘢...我都唔会留比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引用第7楼邪恶8进制于2007-08-15 14:20发表的:炸咗腾讯,,,等大家一齐个QQ号一齐落地狱!! 哈
引用第3楼86513079于2007-08-15 13:20发表的:讲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比系统回收后~又有另一个人用你的QQ号了~禁米有D矛盾左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