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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明年开展工资协商 职工与企业谈判工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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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12月9日报道 12月7日,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简称《办法》)。昨天在记者见面会上,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等对《办法》进行解读。他透露,明年广州将重点开展工资协商,职工与企业直接“谈判”工资调整问题。 CKrh14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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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劳动力市场是企业占主导,工资由企业单方面设定。十几年前,“工资协商”就开始提出,因历史原因一直没有实施,工会也没有做到代表职工去参与工资分配。 c :hO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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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资协商面临两个问题:如何协商?工会干部能不能,会不会协商?”陈伟光认为,如果实行工资立法后,本身就有了工资协商的制度,能够更好解决问题,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 A]ciox$A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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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工会干部与企业谈判协商工资问题,陈伟光表示,很多干部不懂怎样协商,也没有去谈判协商的能力,需要广泛深入培训。涨不涨工资不能完全靠国家硬性规定最低工资和加工资的限额,企业也要有共识,但最终还是需要工资立法,“明年我们将工资协商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广。”因此,业内人士呼吁“工资立法”,解决工资协商问题。 aW$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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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世界500强企业陆续进入中国,大部分中国职工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协商也面临新问题。截至目前已有240多家成立工会,总工会要求这些企业年底之前全部组建工会。 \O72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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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j( v-p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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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建工会涉嫌逃税 o+q4Vg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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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未建立工会的单位,职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或者镇总工会申请加入工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建工会。 [Gy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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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光(广州市总工会主席):一些职工人数不到25人的小企业不具备建立工会,或有些企业组建工会有困难,使得职工没有“组织”。《办法》推广之后,一些街道和镇的工会组织得准备好接受大批“无组织”的企业职工,并代表他们的利益与职业维权。现在,有些企业为了不建立工会,编造虚假情况误导职工或者以不续签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劳动合降低、工资福利待遇等威胁职工。企业建立工会,规定企业需要拿出员工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2%在企业所得税里,国家已将此免除,也就是说企业拿出的2%不仅仅属于企业,国家也有部分在其中。企业不将这2%拿来组建工会,已经涉嫌逃税。 _8DY9G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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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头头不得兼任工会主席 ?cowey\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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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单位及其部门的经营管理负责人不兼任会主席、副主席。 ]:O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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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光:工会代表职工利益,在职工权益受侵害时出面与企业交涉,工会主席却是老板。有些大型国营企业做到工会主席、副主席不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兼任,但50%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是企业主任经营管理负责人在兼任。企业大多数的管理人员是工会成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如果被选为工会主席、副主席,那么他就应该辞去已经担任的经营管理负责人职务。因为在员工维权时,领导人当工会主席,其位置比较尴尬,应该回避。 %\Ig{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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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不能随便辞退 sw8Ic\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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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单位单方面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征求单位工会的上一级工会意见。 pA"p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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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光:职工找到工会说自己权益收到侵害,需要工会出面找企业解决。工会主席作为代表出面时,个别企业认为工会主席在带领工人聚众闹事,于是单方面开除工会主席。 Z9 }qds6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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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法规对出现此情况后对工会主席的保护不够明确,导致工会主席在寻求法律解决也没有直接依据。 E^T/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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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工会主席、副主席有违反厂规、厂纪需要开除,也要征求上级工会的同意,上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或否的决定,如果上级工会觉得企业的请求并不符合事实,可以否定企业请求,企业也不得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擅自开除则违法。 (信息时报) 记者:张灵 通讯员 罗瑞雄
顶端 Posted: 2007-12-09 16:59 | [楼 主]
panliluo
o良少o
级别: 强人

多谢发贴的人[39]

 

乜都升价,就系人工5升  :tBIo7  
应该要调整下啦!!!
顶端 Posted: 2007-12-09 19:02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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