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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12月22日报道 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公布了路内停车场收费调整听证方案。据了解,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共提了4个收费标准调整建议方案,收费标准均有不同程度上调。物价部门表示其中四号方案为推荐方案。此外,因元旦放假方案调整,此次听证会召开时间由原定于本月31日推迟至下月3日。据悉,如果新收费标准按第四套方案实行,则白天相同的停车情况下,一类地区收费提高3倍,二类地区提高两倍。也就是说,如果全天将车停在路内停车场,原来只要58元(4×12+10=58),现在一类地区则为154元,二类地区需要106元。
06&;GW!- h7+"*fN 路内停车场是指占用公路或市政道路(含高架路下地面)设置的停车场。目前,广州已有可使用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路内停车路段102条(不含花都、番禺),都有人员现场管理。目前,广州市停车场协会共提出4套听证方案。物价部门表示,方案四较大程度综合了各方案优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推荐为调整方案。此外,还建议对内街内巷和住宅区设置的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同类地区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低于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原则。
bpBn3f`?* p"hO6b%V 广州市物价局表示,由于各方案的一、二类地区按时收费标准提高较多,收费标准调整后,建议有关部门重新对路内停车场经营进行招标或调整,提高道路设施使用费或道路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标准,增加的收入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
1TQ?Fxj "]=OR> 写字楼停车不再自主定价
uNn1qV v,}C~L3 相关物价管理办法明年7月起正式实施
ZFtR#r(~41 ~JT2el2W7p 今后,商场、宾馆、写字楼的停车场将不再自主定价,改为执行政府指导价;而医院、学校、图书馆的停车场原则上应该免费。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了新制定的《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明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民可登录广东价格信息网(
www.gdpi.gov.cn)查询具体规定。
3q/Us0jr <}WSYK,zUY 《管理办法》规定,除室内专业停车场仍然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服务费外,其他停车场的收费都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因此,以前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收费,将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E'\gd7t ; e^eJ!~0 而针对目前存在私租停车位获取高额停车费的行为,《管理办法》规定,要按所在停车场的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z|3v~, c)#7T<>*'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确需收费的也要按不盈利的原则制定。
6c]4(%8 @;eH~3P ■四种情况停车免费
5Lc@=,/0 H"/J R ●进入居民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60分钟,具体时限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7310'wc E9\"@wu[d ●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与居民住宅区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
#|E#Rkw! 6ZIPe~` ●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口岸等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
@2"3RmYLo 5Yv*f: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
7Y@]o=DIc FL \pgbI (南方都市报) 记者:吴旦颖 游星宇 通讯员 蓝岚 高诒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