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0楼nike024105于2009-05-23 02:09发表的:傻傻去申请巡警卑我发现批左了喔~!又多个正义嘅人了~~
引用第7楼wildduck于2009-05-22 18:32发表的:佢比我注册得仲迟,点解个编号俾我仲细咧?奇怪啦。
引用第7楼wildduck于2009-05-23 02:32发表的:佢比我注册得仲迟,点解个编号俾我仲细咧?奇怪啦。
引用第8楼Kelvin...^_^...于2009-05-23 02:33发表的:總共5位,還有3個。
引用第10楼nike024105于2009-05-23 02:35发表的:6789个号甘靓~~一睇就知道系买架拉!!
引用第1楼Mc.大儍儍于2009-05-23 02:21发表的:边个犯错,直接枪毙
引用第12楼Mc.大儍儍于2009-05-23 02:37发表的: 俺钱多.挥霍不去...
引用第11楼nike024105于2009-05-22 18:36发表的:不如你去试下拉~!
引用第14楼nike024105于2009-05-23 02:39发表的: 甘我帮你洗D拉~~我吾介意架~!
引用第13楼nike024105于2009-05-23 02:38发表的:冷静D好~~吾想蓝调发生流血事见吖~!
引用第16楼Mc.大儍儍于2009-05-23 02:39发表的: 10万8万湿湿碎
引用第19楼nike024105于2009-05-23 02:46发表的:甘就汇10万8万过黎使下先~!.......
引用第20楼Mc.大儍儍于2009-05-23 02:47发表的: 我得把口讲 其实我都是穷人咖
引用第24楼wbjwww于2009-05-23 02:55发表的:直接枪毙好象太过暴力了吧??? 是否应该先小惩大诫后再执行枪毙才好些呢!!!!
引用第1楼Mc.大儍儍于2009-05-22 14:21发表的:边个犯错,直接枪毙
引用第28楼Kelvin...^_^...于2009-05-23 03:16发表的:和尚又係度講經。